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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制品出口欧盟禁用“奶”名,专家称将来有可能修改此法
发布时间:2017/6/21 21:27:20

【综合环球网、人民网报道】近日,有关方面提醒豆制品出口企业,应加强输欧豆制品标签的审核,尤其要仔细审核欧盟进口商提供的输欧豆制品标签,以避免标签不符而致出口豆制品无法在欧盟市场正常销售。

据法国国际广播电台615日援引法新社报道,欧盟最高法院于当地时间614日裁决,大豆或豆腐等以植物为基底制作而成的产品,不能再用奶或牛油等乳制品的名称销售,以避免顾客混淆。

  根据报道,位于卢森堡的欧洲法院采取行动,主因德国竞争监管单位提出指控,不满德国食品公司豆腐镇(TofuTown)以“豆腐黄油”和“素食奶酪”等为以植物为基底的产品命名。

  欧洲法院发表声明称,乳制品名只能在行销或宣传特定动物产品时使用。纯以植物为基底制作而成的产品,原则上不得以“奶”、“奶油”、“牛油”、“乳酪”等特定名称销售。该声明补充说,尽管厂商清楚标明植物来源,在欧盟法律之下,上述食物仍是动物产品才能使用的名称。此外,欧洲法院还列举出几项例外,如椰奶、可可脂与沙拉酱。

对此,豆腐镇公司主张,该公司广告方式符合欧盟法律,因为其产品标签上均注明了植物来源。欧洲法院认为,附注叙述或解释的用语,无法完全排除顾客混淆的可能性。

有专家表示,近年来类似产品的销售有了很大的增长,消费者通常明白了自己所买的产品是什么,而企业则心存侥幸。长远来看,欧盟委员会有可能修改法例,扩大“例外”,允许豆制品使用“奶”和“黄油”等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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