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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大豆发展的思考和建议
发布时间:2018/1/3 15:44:44

吴月芳

         20164月份,农业部发布了《全国种植业结构调整规划(2 0 1 6 - 2 0 2 0 年)》(农农发[2016]3号),《规划》指出,要调整优化区域布局来促进大豆生产发展,在东北春大豆和黄淮海夏大豆优势产区调整优化结构,因地制宜调减玉米,扩种大豆。强化大豆政策扶持,加快建立东北优质大豆保护区,培育大豆生产新型经营主体来完善社会化服务,提高规模种植效益。国家种植业政策从重视玉米开始向大豆等农作物转变。

    《规划》提出2016-2020五年大豆发展目标:扩大面积到2020年达到1.4亿亩,比2015年增加4000万亩。提高单产到2020年平均亩产达到135公斤。从《规划》的发展目标推算,到2020年,我国大豆的产量将达1900万吨,比现在的1200吨(约)增加60%,也就是平均每年的大豆产量要增加10%。按照《规划》提出的目标,到2020年我国食品大豆的自给率基本能够满足90%以上消费需求。

    建议一:科学统筹设计大豆等农产品的补贴机制

    其中包括:统筹研究各种农产品对于我国粮食战略地位的重要性。根据农田的使用、各种农产品之间的关系设计全面系统的补贴政策,在制定的补贴政策时,还应该根据不同地区(该地区是种植单茬,还是二茬)的各种农产品之间的关系(包括是否竞争作物、市场价格、土地劳动成本及生产资料成本等),平衡产量,并保证种植者的收益。制定的补贴政策是否有效的标准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量:农民是否有收益;保证主粮作物的前提下,其它战略性的各种作物产量是否平衡;土地是否能够得到有效轮作。

    建议二:食用大豆和榨油用大豆分类管理

    国际上的大豆市场分为两块用途,食品用(非转基因)和榨油用(转基因),两种用途的大豆施行的是两套价格机制,但是由于食品大豆(非转基因)的消费量较榨油用大豆量比例很小,不到10%,甚至在芝加哥商品交易所,没有食品大豆的交易数据,而国际上食品大豆(非转基因)的交易却一直很活跃,交易的价格一直要高于榨油用大豆(转基因)价格15%30%;国际上食品大豆(非转基因)交易价格随着芝加哥商品交易所的大豆价格而波动。但是,在国产大豆方面,却对于榨油用大豆和食品用大豆没有分开管理,在讨论大豆价格的时候,把食品用大豆和榨油用大豆混为一谈,而且经常笼统地将国产大豆和进口的转基因榨油用大豆进行比较。这显然违背了食品大豆正常的市场规律,不利于国产大豆的市场定位,也不利于提升国产大豆的品牌形象。

    建议三:政府服务及大豆科研的服务以市场的需求为导向

         1.科研方面

    科研的最终服务对象是消费大众,大豆的科技工作者也是一样,最终要转化成高品质的大豆食品服务于广大的消费者,好的大豆食品离不开加工适应性强的高品质大豆原料。因此,作为食品大豆的科研体系,一定离不开加工适应性研究环节,但是,纵观我国目前大豆方面的科研队伍,从事加工适应性研究,将好的品种进行产品试验、转化、推广的科技工作人员少之又少,这与我国目前的科研体制有很大的关系,应该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的注意。

        2.政府方面

    农业部等相关管理部门,一方面支持大豆相关科研人员对食品大豆的科研投入,同时要将食品大豆的研究成果定时公布,及时地反馈给农户及加工企业,比如每年编写一份可供下载的《国产大豆品种报告》将各地区的主要大豆品种及品种的研究机构、品种的理化特性、产量、种植面积、适用于加工的豆制品种类,以及使用该品种大豆生产豆制品产品的理化特性等做一个详细的报告,《国产大豆品种报告》汇集一系列大豆种植者和加工者关心的数据,一方面可指导豆制品生产企业选择优质的原料,同时也可指导农民在种植生产过程中的选择收益最大化的品种生产。采用为市场服务的方式,科学地推动大豆科研、种植、加工的健康发展。

    建议四:贸易商做好收储过程中的品种管理

    长期以来,我国食品大豆购销已经形成了基本固定的模式,即农民将自己种植的大豆经贸易商或者是粮贩转两道甚至多道手后,才能将大豆卖至生产企业手中或者国家的粮食储备库。厂家与农民或者农民代理人签订单直接产销对接的非常少,因此也导致了大豆散种、混收、统销成为国产大豆种植与贸易的主流。豆贸易过程中的混种混收现象严重,是提升大豆品质、做好品牌的最大阻碍之一。即便单个品种很好,加工适应性也很好,但是在贸易过程中把不同品种的大豆混在一起,根本无法突出品质的优势。

    建议五:推行农产品产地标识,进行消费者教育,培养消费者对国产大豆的忠诚度

    中国是大豆的发源地,最好的食品大豆在中国,国产大豆的高品质名片过得硬而且能够叫得响,但前提是我们要让自己国内的消费者首先成为我们国产大豆的坚实用户,要树立和提升国产大豆在消费心中的品质和品牌地位,对消费者教育无疑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在这点上日本政府等有关部门的做法很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大家知道,日本的农产品的品质在日本消费者心里永远是最好的,大豆也一样,在日本,本国产的大豆价格相比加拿大、美国的非转基因大豆要高出一大截,这要归功于农林水产省等相关机构对本国大豆品质的宣传和引导。打开日本农林水产省网站,可以看到该部门对国产大豆的品牌和品质的宣传和推广所做的实实在在的工作:比如国产大豆的标识工作、定期向消费者公布国产大豆的品质状况等。

    建议六:修改相关政策法规,对于含有转或非转大豆作为原料加工食品进行标识

    我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对于转基因农产品的定义是:只要农产品中含有转基因成分,则该农产品为转基因农产品。也就是说对于非转基因大豆进出口设置了0阈值的政策门槛。表面上看似乎是保护国产非转基因大豆在国内市场的唯一性地位。但是仔细分析,恰恰相反,因为0阈值致使转基因、非转基因的标识没有可操作性,或者说,使用国产大豆标示为非转基因的加工品出口风险和市场风险及管理成本大大增加,迫使企业采取不标示的做法,这导致了很多不法商贩在大豆贸易过程中,将进口转基因大豆混入国产大豆中进行交易,谋取暴利。也导致了企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迫加工转基因大豆,损害了企业的品牌和名声,甚至被迫违规。

    转基因农产品强制标识的规定不可操作性,这已严重扰乱了转基因和非转基因大豆、国产和进口大豆的市场有序竞争,阻碍了国产优质大豆的高价出口,阻碍了国产大豆加工产业的健康发展。

    建议我国在转基因标识声称方面借鉴欧盟的做法,以尊重公众要求标示的诉求为出发点,制定具有科学、合理和可操作性的转基因标识管理法规。

    建议七:平衡产业政策,尤其要平衡和关注豆制品加工行业

    健康发展我国大豆产业,关键是要注重发展高品质的食品专用大豆,也就是要关注和支持大豆食品加工行业的发展,这不仅是践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也是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重要举措。未来,一方面需要关注和平衡与大豆竞争性作物的产业政策,避免恶意炒作而导致原料价格的大幅度波动。另一方面,需要制定公平的尤其是与豆制品消费功能类似的竞争行业(比如乳制品、肉制品、植物油)公平的产业及优惠政策,目前亟待需要落实的政策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将豆腐、豆浆等生鲜豆制品列入绿色通道的产品目录。

    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在收费站设立专用通道口,对整车合法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给予不扣车、不卸载、不罚款和减免通行费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等。然而,豆腐、豆浆等作为老百姓餐桌上重要的要,也是唯一可替代肉蛋奶的植物蛋白重要来源,却一直没有被列入目录,这对于食品大豆加工业来说是非常不利的,也是很不公平的。

    (二)将生鲜豆制品列入11%的增值税优惠税率的产品目录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自20177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通知附件《适用11%增值税税率货物范围注释》,明确了巴氏杀菌乳、灭菌乳等乳制品,食用植物油,腊肉、腌肉、熏肉等肉类生制品,适用于11%增值税税率,但是与以上行业并列的豆制品却没有被明确列入目录。尤其是与食用植物大豆油相比,大豆油压榨所使用的原料为进口大豆,豆腐等生鲜豆制品所使用的大豆为国产大豆,给予使用进口大豆压榨的大豆油11%的增值税优惠税率而不给使用国产大豆生产的豆制品行业实行11%的优惠增值税率,从道理上来讲是说不过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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