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资讯 > 国内资讯
吉林省磐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规范化监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发布时间:2018/4/3 9:03:19

从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获悉,近日,磐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制售分离,下同)日常监管权限全部下放到属地分局。要求各分局依据《吉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吉林省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许可管理办法》结合辖区实际,进一步明确职责,建立完善小作坊监管的制度措施,全面进行规范化监管。

  一是坚持食品安全无小事的理念。食品安全事关百姓人身安全的大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是最容易出现问题的重要环节,必须坚持食品安全无小事的理念,要始终坚持“打击取缔一批,规范发展一批,转型升级一批”的原则,实施“小作坊食品安全三年提升计划”。要求各职能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制度措施建设,认真履职尽责,加强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监管能力。要避免因工作不力,监管不到位,出现监管漏洞和盲区,严厉打击违法违章经营行为。

  二是加强对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注重帮扶提高,提升小作坊管理水平。采取教育培训、上门指导、典型带动等有效方式,积极帮助小作坊改进生产条件,提高管理水平,要加强法规政策宣传和引导,全面实施规范化管理,督促小作坊业主尽快改善生产加工条件,积极申办许可;对没有获得许可又不积极改造的小作坊要坚决予以取缔。

  三是强化食品生产者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加强对小作坊生产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帮助他们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对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了解食品生产加工者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了解食品生产者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新发证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要逐一签定《吉林省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质量安全承诺书》,使用添加剂的小作坊要发放《食品添加剂安全使用承诺书》,明确承诺遵守法律法规,不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不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以非食品原料、发霉变质原料加工食品,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伪造食品标识、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严格按标准生产,加强质量控制,接受社会监督,承诺其产品的销售地域范围,承担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

  四是认真做好审批备案工作。有发证权限的分局要严格按照流程发证,每发一户后,在一周内,由分局到食品生产科备案。对新发证的小作坊要建立发证档案。食品生产科现场核查的小作坊,会及时在工作QQ群里更新名单,由属地分局及时认领,开展日常监管工作,认领要填写回执单,在一个月内进行回访检查。食品生产科定期对此项工作进行督查。

  五是依法加强日常监管。各基层分局对辖区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按照检查的34项内容,认真填写《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项目表》和《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记录表》,此表要存到监管档案之中,务必要做到监管全覆盖。

来源:食品伙伴网


 

相关分类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太平桥东里5号    电话:63313712
邮  编:100036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D座1103    E-mail:china_sbpa@126.com
电  话:010-68538677  68510211  53347336    传  真:010-68538677
版权所有@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豆制品专业委员会  京ICP备11010801号-4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601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