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标准 > 国外标准
韩国发布《食品添加剂法典》部分修改单
发布时间:2019/1/11 10:01:01

        19日,韩国食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1号公告,修改《食品添加剂法典》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修改加工助剂等的安全性提交材料部分:

1)新设加工助剂的相关定义,放宽新规申请时应提交的安全性材料范围。

2)修改香料的新品种申报时应提交的安全性材料。

    2.新设食品添加剂相关农药残留标准适用原则。

   3.删除面类添加碱剂的生产标准。

   4.修改“α-淀粉酶“β-胡萝卜素的定义:

1)在“α-淀粉酶的生产菌株中增加插入Rhizomucorpusillusα-淀粉酶基因的Aspergillus niger”

2)新设“β-胡萝卜素的定义和纯度试验中残留溶剂标准。

   5.修改硅酸镁8种添加剂的成分规格:

1)修改硅酸镁的成分规格中干燥失重标准。

2)修改谷氨酸钠3种添加剂的CAS号。

3)在咖啡因的别名和CAS号中增加咖啡因1水盐相关内容。

4)修改2合成香料物质相关的普通名称误写。

    6.修改焦亚硫酸钠9种添加剂的使用标准:

1)修改焦亚硫酸钠等6种亚硫酸盐类的使用标准,可将其用于白兰地及一般蒸馏酒中。

2)修改氢氧化钠溶液使用标准使其与氢氧化钠使用标准一致。

3)细化抗坏血酸棕榈酸盐及丙二醇使用标准中的其他食品。

   7.在别表2中增加Capsaicin20种合成香料物质。

来源:食品伙伴网

 

相关分类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太平桥东里5号    电话:63313712
邮  编:100036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D座1103    E-mail:china_sbpa@126.com
电  话:010-68538677  68510211  53347336    传  真:010-68538677
版权所有@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豆制品专业委员会  京ICP备11010801号-4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601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