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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征求调整硫酸铝钾等12种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13/8/15 15:41:07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征求调整硫酸铝钾等12种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规定,经研究,我部拟调整《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中硫酸铝钾等9种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撤销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3种食品添加剂。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调整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使用范围、用量。将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的使用范围“06.03小麦粉及其制品”减少为“06.03.02.05油炸面制品”和“06.03.02.04面糊(如用于鱼和禽肉的拖面糊)、裹粉、煎炸粉”,用量不变。将使用范围“09.0水产及其制品”减少为“09.03.02腌制水产品(仅限海蜇)”,用量为100mg/kg(干样品,以Al计)。

  二、撤销硫酸铝钾、硫酸铝铵、赤藓红铝色淀、靛蓝铝色淀、亮蓝铝色淀、柠檬黄铝色淀、日落黄铝色淀、胭脂红铝色淀、诱惑红铝色淀等所有含铝食品添加剂(合成着色剂铝色淀)在膨化食品中的使用。

  三、撤销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3种食品添加剂。现征求你单位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可从卫生部网站http://www.moh.gov.cn下载),请于2013年3月7日前按以下形式反馈。
                             传  真:010-52165428
                             电子信箱:zqyj@cfsa.net.cn
                             附  件:调整说明.doc
                             卫生部办公厅
                             2012年12月31日


附件   

调 整 说 明
一、关于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

  (一)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在“小麦粉及其制品”中使用规定的修订。

  2011年我国居民铝膳食暴露评估结果显示,面食含铝量最高,且面粉、馒头、油条对铝暴露量的贡献率最高,结合国际上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和卫生部关于含铝食品添加剂征求意见的结果,修订工作组建议将GB2760-2011中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两种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中的“小麦粉及其制品”修改为发酵面制品、油炸面制品、面糊(如用于鱼和禽肉的拖面糊)、裹粉、煎炸粉。上述修订建议由修订工作组在食品行业内征求意见,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经过调研反映在馒头等发酵面制品工业化生产过程中不需要使用以上两种食品添加剂,而是使用酵母、发酵粉、复合膨松剂等替代以上两种添加剂的使用。因此修订工作组经进一步讨论建议删除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作为膨松剂用于发酵面制品的使用规定。因此,本次修订建议将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的使用范围“06.03小麦粉及其制品”修改为“06.03.02.05油炸面制品”和“06.03.02.04面糊(如用于鱼和禽肉的拖面糊)、裹粉、煎炸粉”,使用量不变。

  (二)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在“水产及其制品”中使用规定的修订。

  在2012年4月1日卫生部公开征求意见过程中有单位反映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两种含铝食品添加剂主要用于水产品中的海蜇,且建议修订其残留量的计算方式。根据征求意见的情况,修订工作组建议将“09.0水产品及其制品”修改为“09.03.02腌制水产品(仅限海蜇)”,并建议进一步研究铝在海蜇制品中的残留量及其计算方法。修订工作组委托浙江省和广东省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对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在海蜇正常生产工艺中的作用机理、海蜇中铝的本底含量、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的用量及计算方式、终产品中的铝含量、工艺必要性等进行了研究。两个协会研究后并提出了关于海蜇中含铝添加剂使用量的修订建议:海蜇中铝的残留为1000mg/kg(以Al计,以湿重计)。以上建议经过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评估认为如果将海蜇的铝残留量标准提高至1000mg/kg,对我国经常消费海蜇的人群健康风险较高。考虑保护经常消费海蜇的人群,建议海蜇铝残留量标准维持不变。根据评估结果,修订工作组建议将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的使用范围“09.0水产及其制品”修改为“09.03.02腌制水产品(仅限海蜇)”,使用量为100mg/kg(干样品,以Al计)。


  二、关于合成着色剂铝色淀

  合成着色剂铝色淀中使用三氧化二铝作为合成着色剂的载体,但铝在铝色淀中含量很少,对膳食中铝的摄入量贡献率很低,通过控制着色剂的使用量可有效控制其铝的摄入量,因此,参考国际标准和国际合成着色剂的实际使用情况,修订工作组建议维持合成着色剂铝色淀的使用规定,不单独规定铝色淀中铝的使用规定。我国居民膳食铝暴露风险评估结果显示,7-14岁儿童通过膨化食品摄入的铝相对较高,并且随着年龄降低,铝摄入量有增高的趋势,膨化食品是该类人群铝摄入量主要来源之一。考虑到铝的发育和认知毒性特征,为了保护儿童身体健康,修订工作组建议撤销所有含铝食品添加剂(包括合成着色剂铝色淀)在膨化食品中的使用规定,其中合成着色剂在膨化食品中的使用规定维持不变。涉及的合成着色剂品种有:赤藓红及其铝色淀、靛蓝及其铝色淀、亮蓝及其铝色淀、柠檬黄及其铝色淀、日落黄及其铝色淀、胭脂红及其铝色淀、诱惑红及其铝色淀,在以上品种用于膨化食品的使用规定备注中分别增加“仅限使用赤藓红”、“仅限使用靛蓝”、“仅限使用亮蓝”、“仅限使用柠檬黄”、“仅限使用日落黄”、“仅限使用胭脂红”、“仅限使用诱惑红”。

 三、撤销食品添加剂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

  为了减少铝的摄入量,减少含铝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参考国际上含铝食品添加剂的最新规定,结合我国食品工业的实际使用情况,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在相应的食品类别中可以由其他相同功能的食品添加剂品种替代,酸性磷酸铝钠使用规定与硫酸铝钾、硫酸铝铵基本一致。建议撤销以上含铝食品添加剂品种及其使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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