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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食品安全监管升级 没健康证明 8类食品禁卖
发布时间:2013/11/22 13:03:22

  湖北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新规,对卤制品、豆制品、面包、炒货、酱腌菜、油炸小食品、小磨麻油以及米面制品8类食品安全进行严管。

根据新的管理规范,这8类食品的加工、经营场所、经营者和成品储藏都要达到相关卫生标准。申请经营者未达标准的,不予发证;老的生产经营者,卫生不达标准须整改。

规范规定,8类食品的经营者都应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经营。其中,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的人,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过去,经营者健康证明没有严格的规定,更没有执行。此次明确规定,经营者没有健康证明不能从事这8类食品的生产、经营活动。因为,这类食品大多散装,经营人员在摆放、售卖时会直接接触,一旦有健康问题,直接影响食品安全。

初步统计,全市涉及这8类食品的经营者有5400余户。8类严管食品:卤制品、豆制品、面包、炒货、酱腌菜、油炸小食品、小磨麻油、米面制品。

来源:长江网-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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