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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药监局发布2015年1季度本市Ⅱ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情况
发布时间:2015/5/22 14:17:27


  2015年1季度,市食药监局共监测Ⅱ级食品16大类30小类755件食品样品,监测项目涉及10个大类258个项目17264项次,样品来自本市16个监测区域的181个监测点,总体合格率为97.1%,环比上升1.7个百分点。


  一、监测结果分析

  (一)监测食品

  共监测16大类30小类755件Ⅱ级食品样品。包括:粮食及粮食制品(167件)、蛋及蛋制品(35件)、蔬菜及其制品(85件)、水果及其制品(20件)、水产及水产制品(59件)、饮料(45件)、调味品(21件)、酒类(30件)、焙烤食品(15件)、茶叶及其相关制品(20件)、糖果及可可制品(50件)、豆类及其制品(60件)、乳制品(57件)、餐饮食品(82件)和其他(9件)等(见图1)。



(二)监测项目

  共监测10大类258个项目17264项次。包括:重金属和元素(10项)、兽药残留(19项)、农药残留(126项)、真菌毒素(7项)、生长调节剂(5项)、食品添加剂(15项)、非食用物质(51项)、加工产生有害物质(3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7项)、质量和理化指标(6项)、指示菌和致病菌(9项)(见图2)。



  (三)样品来源

  755件样品来源于16个监测区域181个固定监测点。其中,生产环节29家企业;流通环节93家企业(包括8家批发市场、26家集贸市场、53家卖场超市、1家食品店、5家网店);餐饮环节59家企业(均为公共餐饮单位)。

  (四)监测结果

  依据现有国家或地方标准评判,21件样品不合格,总体合格率为97.5%,环比上升1.7个百分点。其中,食用油及其制品、乳制品、蛋及蛋制品、蔬菜及其制品、水果及其制品、饮料、食糖、酒类、焙烤食品、茶叶及其制品、糖果及可可制品、豆类及其制品和餐饮食品等13大类食品样品合格率均为100%。对不合格食品,市食药监局已按规定开展后续核查处置工作,落实下架停售、督促整改和行政处罚等措施。


  二、风险防控建议

  根据上述监测结果,建议采取以下措施,避免或降低食品不安全导致的健康风险:

  (一)给消费者的建议

  1.水产品应低温下贮存,避免受致病菌污染,且适量食用。鲜禽肉和肉制品等食用时应烧熟煮透,防止食物中毒。

  2.气温转暖,应保持食品加工操作环境清洁,避免食品在储存、加工等过程中发生交叉污染,做到生熟分开。

  (二)对企业的建议

  1.上述“对消费者的建议”中的1-2项,企业也同样适用。

  2.水产品养殖者应选择符合要求的清洁水域养殖水产,避免源头污染;经营者应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确保所经销水产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3.发酵面制品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关于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公告》(2014年第8号)的规定,规范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在小麦粉及其制品(除油炸面制品、面糊、裹粉、煎炸粉外)生产中不得使用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


来源:上海市食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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