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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国家标准《粮食作物种子 第2部分:豆类》
发布时间:2026/5/8 17:12:09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批准发布《粮食作物种子 第2部分:豆类》等2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公告”。由农业农村部归口的《粮食作物种子 第2部分:豆类》(GB 4404.2—2026)正式发布,该标准将全部代替《粮食作物种子 第2部分:豆类》(GB 4404.2-2010 ),并将于2027年04月0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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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规定了大豆[Glycinemax(L.)Merr.]、蚕豆[Viciafaba L.]、赤豆[Vignaangularis(Willd.)Ohwi&.H.Ohashi]和绿豆[Vignaradiata(L.)R.Wilczek]种子的质量要求,描述了检验方法。与GB4404.2—2010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作了四处技术变化,即:

———增加了品种转基因真实性、品种转基因纯度的术语定义(见3.3、3.4);

———更改了大豆种子发芽率质量指标(见4.1.1,2010年版的4.2.1);

———增加了大豆种子转基因真实性、转基因纯度质量指标(见4.1.2);

———更改了检验方法(见第5章,2010年版的第5章)。


《粮食作物种子 第2部分:豆类》(GB 4404.2—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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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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