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标准 > 国外标准
俄罗斯拟修订食品安全等技术法规标准
发布时间:2023/3/13 0:00:00

2023年3月7日,俄罗斯联邦网站发布136539号咨询文件,拟修订关于食品安全法法规标准(TR TS 021/2011)、关于某些类型的特殊食品的安全性法规标准(TR TS 027/2012) 。意见征集截止日期2023年4月4日。主要内容:(1)修订生物活性食品补充剂(BAA)和运动员营养食品的定义,补充生物活性物质、次要生物活性食品物质、预混料、植物营养素、最高允许消费水平等相关概念;(2)增加:合成药品、精神药品、麻醉药品、有毒药品、烈性药品,以及含有这些药品的植物及其加工制品,不得用于生产食品;婴幼儿食品生产中,不得使用含附录9规定杀虫剂的食品或原料;婴儿食品乙醇含量不得超过0.2%、天然咖啡、杏仁、醋、甜味剂(以下除外:作为饮食治疗和预防营养缺乏的专门食品的一部分,木糖醇适用于3岁以上儿童膳食补充剂);仅允许在婴儿食品中使用天然食品香料以及4个月以上的儿童食品中允许使用香兰素);3岁以下儿童膳食补充剂,除莳萝、茴香和洋甘菊外,不得使用其他的野生或药用植物;1.5-2岁儿童膳食补充剂中维生素和矿物质的日剂量不应超过附录11中这些物质推荐日摄入量的50%等具体规定;部分产品微生物、理化标准如下表所示;(3)修订膳食补充剂标签规定。警告语:不超过允许摄入量上限、膳食补充剂不是药品、远离儿童等内容。

食品种类

项目

限量

植物性膳食补充剂

蜡样芽胞杆菌

200CFU/g

鱼油

酸价

4mg KOH/g

含鱼油的膳食补充剂,磷脂浓度低于 30%

酸价

4mg KOH/g

含磷虾油或鱼油,磷脂含量高于 30%

酸价

45mg KOH/g

植物蛋白水解物、酱油

3-氯丙二醇

0.02mg/kg

  更多详情参见:
  https://regulation.gov.ru/projects#npa=136539

来源:食品伙伴网


声明:

1、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版权均属中国豆制品网所有,如要转载,请联系取得授权后转载,并需注明“信息来源:中国豆制品网”。

2、凡本网未注明“来源:中国豆制品网”或已注明“综合自:XXX”的图文信息,均源于网络,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仅供网友学习参考使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著作权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无意侵犯版权,如有侵权,请速来函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

※联系方式_邮箱:china_sbpa@126.com  电话:010-68538677


 

相关分类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太平桥东里5号    电话:63313712
邮  编:100036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D座1103    E-mail:china_sbpa@126.com
电  话:010-68538677  68510211  53347336    传  真:010-68538677
版权所有@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豆制品专业委员会  京ICP备11010801号-4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601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