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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 生产经营食品须加入电子追溯平台
发布时间:2014/7/16 14:11:13

  日前从甘肃省兰州市食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平台推进会上了解到,该市所有新设立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加入甘肃省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电子追溯平台”)。对不能持续满足许可要求的,将一律吊销许可证,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该市食药安委办、市食药监局日前发布《关于推行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平台的通告》,要求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全链条可追溯体系,以实现从农产品市场准入和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来源可溯、流向可追、问题可查、责任可究。按要求,本月起,该市所有新设立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加入甘肃省“电子追溯平台”,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8月1日起,全市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从省内进货必须索取“电子一票通”,供货商不能提供的,不得进货;从省外进货必须索取纸质生产商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供货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法定质量检测报告及有效进货票据,并应将索取的票据保存2年以上。该市所有大型商场超市、食品安全示范点、婴幼儿配方奶粉经营门店、中型以上餐馆和学校单位食堂必须100%使用电子追溯平台。同时,还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安装电子追溯信息查询终端设备,为公众提供食品信息查询服务。图为推进会上,工作人员正在向参观者讲解电子追溯平台的使用方法。

   来源:中国食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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