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一司发出《关于加强豆制品生产企业风险防控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一便函[2015]16号,通知就媒体相继报道的台湾黑心豆干在香港、台湾检出致癌物质“二甲基黄”“二乙基黄”事件,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求辖区内豆制品生产企业采取措施防控风险,切实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把原辅材料特别是食品添加剂的进货查验关,严禁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严格出厂检验,确保生产的豆制品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等规定。
二、加强监督检查。要加强对辖区内豆制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是原辅材料进货查验及生产过程质量安全控制等环节。对监督检查、监督抽检、风险监测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一查到底,依法处置。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监一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