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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内食药监通告〔2016〕18号)
发布时间:2016/5/17 17:16:35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炒货食品坚果制品、豆类及其制品、糖果可可制品3类食品共96批次。合格样品9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其中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8批次,不合格1批次,占比5.55%;豆类及其制品38批次,糖果及可可制品40批次全部合格。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产品信息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通辽润泰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卤味花生二氧化硫不合格。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经营企业所在地通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正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开展核查工作,并责令生产经营企业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上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认真进行调查检查,核查处置,相关情况另行公布。

  三、本次抽检全部检验合格企业56家,具体名单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1.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0516-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xls


     2.  食品抽检合格-20160516-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xls


     3.  食品抽检合格-20160516-豆类及其制品.xls


     4.  食品抽检合格-20160516-糖果及可可制品.xls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食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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