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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小作坊管理办法或10月出台
发布时间:2016/5/23 13:27:24

  南国都市报522日讯(记者蒙健)去年101日起,新的《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新法要求地方制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的具体管理办法,截至目前,全国仅有5个省份制定了配套规定。记者从省食药监局获悉,我省小作坊管和食品摊贩理办法将力争在今年10月份前出台,后期将食品摊贩纳入到监管范围内。


  食药监部门加强监管力度

  记者了解到,自2014年以来,海南省食药监部门对小作坊进行了多次的摸底排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去年8月份,省食药监局通过摸底排查,全省共发现确认食品生产加工厂和作坊7358个,共取缔了67个食品生产加工作坊,1个药品类加工作坊。

  近年来,对于如何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我省食药监部门也进行了探索。省食药监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张威善介绍,由于小作坊的生产条件不符合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要求,因此对小作坊采取“备案+承诺”的方式,纳入到监管视线内;在小作坊监管目前无法可依的情况下,省食药监局专门制定了《海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巡查指南》,对小作坊生产的食品列入重点抽检对象,进行区域限制限售,就小作坊产品的销售范围及引导帮扶政策等方面做了明确。

  同时,在海口、陵水等市县设立小作坊试点,实行小作坊登记制度。


  今年10月份将出台“办法”

  新《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后,海南省食药监局相应启动了小作坊管理办法的立法程序,着手制定配套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具体管理办法,同时对我省各市县进行调查研究。在设立试点的基础上,将有效的做法列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管理具体办法(初稿)》,并递交了初稿。今年,海南省法制办公室已将省食药监局的小作坊、食品摊贩相应具体管理办法列入2016年的立法计划中。

  张威善告诉记者,小作坊具体管理办法的立法将实现:对食品加工小作坊纳入到监管视野和范围内;实行“扶优汰劣”,对于小作坊生产设备、条件等各项制度较为完善的,老百姓日常生活必需品的小作坊,通过现场指导或定点指导的方式,使这些小作坊更加规范,质量更加可控,扶持这些小作坊达到正规生产企业的水平。“对于生产环境极其恶劣、条件简陋、管理差的小作坊,将根据《小作坊管理办法》进行淘汰。”张威善告诉记者,我省将建立一整套小作坊管理体制,在日常的监管中对小作坊有章可循,对小作坊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限量超范围添加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的生产销售行为,进行最严厉的打击处罚;对小作坊形成社会管、监督小作坊的生产、经营活动。

  “今后我们对于小作坊的监管方向,将实现生产经营和监管信息化、透明化、规范化。”张威善透露,今年5月下旬,省食药监局政策法规处向省法制办公室提出了修改意见,对于涉及小作坊及食品摊贩的相关部门,如工商、城管等部门将征求意见。目前,我省正在紧锣密鼓地加快立法的进度,争取在今年10月份出台我省小作坊管理办法以及我省食品摊贩管理办法。


  将食品摊贩纳入监管范围

  食品摊贩,由于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多数存在占道经营的情况,人员流动性较大,同时也不具备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资格。一直以来,这些摊贩的监管是城管与食药监部门间的“烫手山芋”。张威善在接受南国都市报记者采访时说,今年10月份,除了出台小作坊管理办法外,同时还针对食品摊贩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

  要求食品摊贩定期进行健康检查,食品原料登记台账等,符合相应条件后,让食品摊贩应划定指定区域经营,并进行备案,由相关部门发放允许经营的公示卡,由食药监部门对其进行登记备案,对划定临时区域(点)和固定时段内的食品摊贩的经营活动实施指导和监督管理。定期对食品摊贩上的产品进行抽检,杜绝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同时与各部门分工,共同监管食品摊贩。“上述建议将列入食品摊贩的管理办法当中,将流动摊贩纳入到食品安全监管的范围当中。”张威善表示。


来源:南国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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