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四川省食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和
《四川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2016年第44号)
根据《四川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结合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管实际,我局修订了《四川省食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和《四川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组织辖区内相关人员进行讨论,收集并书面报送修改意见。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有修改意见的单位和个人,请于2016年10月14日前反馈修改意见。
联系人: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林茂,电话:028-86785261,QQ:502198820。
附件:
3. 《四川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doc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四川省食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和《四川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pdf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8月30日
来源:四川省食药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