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 > 特别关注
“千页豆腐”系列商标撤销复审直播案观后感
发布时间:2020/9/27 9:23:08


9月2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在上海巡回评审庭直播审理了第9943225号等六件“千页豆腐”、“千页”、“千页及图”、“千页豆腐及图”商标撤销复审案(以下简称“千页豆腐”商标撤销复审案)。“千页豆腐”商标最后是否能撤销成为通用名称,要等待法官最后的判决结果,在此笔者作为行业的的从业人员,想从商标和现行食品安全相关法规的角度对此进行分析。此次分析不具有任何立场,只站在客观的角度分析此事的利弊。


一、分析争议商标所标注的产品是什么?

经过从市场上的产品调查、法庭上双方出示的各种证据表明:双方及目前市场上标注为“千页豆腐”“千叶豆腐”“千夜豆腐”“芊叶豆腐”“千冶豆腐”“千也豆腐”“千耶豆腐”“千真豆腐”“千贝豆腐”“千豆豆腐”“仟叶豆腐”等等几十种名称发音相同的产品,指的是一种产品,这种产品是一种大豆蛋白制品,更准确地说是凝胶性大豆蛋白制品,是以大豆分离蛋白和水为主要原料,食用植物油、淀粉等为辅料,经斩拌乳化、调味、蒸煮、冷却、切块或再速冻等工艺制成。也就是说这款产品虽然外观长得和豆腐很像,但实质上不是真正的豆腐或豆腐制品(豆腐或豆腐制品的关键原料是大豆,关键工艺需要制浆和凝固),也被市场监管局的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中归为其它豆制品类别。这款产品与豆腐及豆腐制品(豆腐有两千多年的历史,而生产这个产品的原料大豆分离蛋白才不过30来年,这个产品的历史不到20年)相比是一个新生产品。目前,除了大家叫它“QIANYE豆腐”外,没有其它像样的名字。

二、假设1:法官判定商标撤销,成为通用名称

在此只假设,不站立场。假设法官判定“千页豆腐”等商标撤销,成为通用名称。虽然表面上看“千页豆腐”成为通用名称后,所有只要生产该产品的厂家都能名正言顺标注产品名称;而典发公司丧失了“千页豆腐”等商标的专用权,似乎典发公司损失很大!但是在我看来不尽然,应该是一种行业企业、典发公司、消费渠道三赢的局面。为什么呢?我们要站在新修订即将出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和新修订即将出台的《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的角度看,这两项标准法规(在GB7718标准的第4章第4.2条,办法第3章第14条)都在食品包装的产品名称上做了科学、严格的规定。如果“千页豆腐”商标撤销,成为通用名称使用,那么所有企业在这款“凝胶性大豆蛋白制品”产品上的名称标识都符合以上两项法规和安全标准,典发公司的现行产品包装和标签也不需要更换,消费者及流通领域也不需要因重新更换名称而产生对该产品识别上的困扰,可以说是皆大欢喜。

三、假设2:法官判定商标不予撤销,继续为典发公司所属专用
在此只假设,不站立场。法官判定商标不予撤销,继续为典发公司所属专用。从表面上看典发公司赢得了“千页豆腐”等商标的继续专用,但实际分析这里面没有赢家,为什么呢?

首先,站在典发公司的角度看,“千页豆腐”“千页”等商标作为典发公司专用没有问题,但是“千页豆腐”只能是在豆腐和豆腐制品上使用(商标注册的时候有规定),不能在现行的这款“凝胶性大豆蛋白制品”产品上使用。否则“豆腐”也要打假维权!同时将违反新修订即将出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和《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中关于食品包装上产品名称标识的规定。所以假设法官判定商标不予撤销,继续为典发公司所属专用,那么典发公司目前生产的这款“凝胶性大豆蛋白制品”产品,只能叫做“千页大豆蛋白制品”亦或等行业重新为该产品命名。千辛万苦维护的“千页豆腐”商标也不能在现行这款“凝胶性大豆蛋白制品”产品上使用。

其次,站在行业其它所有生产这款产品的角度看,一方面所有在这款“凝胶性大豆蛋白制品”叫做“QIANYE豆腐”名字的,都将面临典发公司以商标保护名义而发起的撤销诉讼风险;另一方根据新修订即将出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和《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中关于产品名称标识的规定,所有在这款“凝胶性大豆蛋白制品”叫做“QIANYE豆腐”名字的,都将面临名称标识不符合要求的风险。

再者,对于消费餐饮流通环节“千页豆腐”将被其它名字代替,没有了“千页豆腐”,小伙伴们点菜时,来一份“干锅大豆蛋白制品”或者其它的“干锅XXX”需要适应一段时间,而对于这款产品的销量也可能因此而受影响。


四、《千页豆腐》团体标准对于该产品未来的作用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组织制定发布的团体标准《千页/千叶豆腐》,从行业自律和规范产品市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业角度,针对千页豆腐行业现状,从定义及质量、及标注等方面做了要求。团体标准的出台对引导该产品从混乱的市场状况进入较有序、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对于下一步产品名称规范、市场良性健康的走向也起到了较为积极的引导推动作用。未来,不管此次“千页豆腐”系列商标撤销复审案,法院审理的结果如何,企业通过注册“企业品牌+千页豆腐(XX千页豆腐)”商标的形式来对产品进行名称标注应该是一种变通之举,事实证明也没有侵权问题,而且从目前来看,国家商评委也都认可并陆续通过了企业发起的“品牌+千页豆腐”的注册商标。


来源:豆委会,作者:吴月芳


声明:

1、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版权均属中国豆制品网所有,如要转载,请联系取得授权后转载,并需注明“信息来源:中国豆制品网”。

2、凡本网未注明“来源:中国豆制品网”或已注明“综合自:XXX”的图文信息,均源于网络,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仅供网友学习参考使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著作权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无意侵犯版权,如有侵权,请速来函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

※联系方式_邮箱:china_sbpa@126.com  电话:010-68538677


 

相关分类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太平桥东里5号    电话:63313712
邮  编:100036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D座1103    E-mail:china_sbpa@126.com
电  话:010-68538677  68510211  53347336    传  真:010-68538677
版权所有@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豆制品专业委员会  京ICP备11010801号-4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601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