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食协豆函字【2022】2号
关于组织起草《豆豉及其制品》、《大豆植物肉》、《豆浆粉》三项团体标准的函
附件1
现就标准起草工作组的权利、义务和标准制定的相关工作做如下说明:
一、标准起草单位的权利
1、将作为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在正式出版的标准前言中予以体现,并共享标准成果。其起草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在该标准中的排序,按起草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在标准起草、制修订工作中的贡献确定;
2、在标准制修订过程中,标准起草单位将及时获取工作进展情况;
3、及时获得标准起草各阶段的文件;
4、在标准起草、制修订过程中,优先采纳起草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5、标准正式出版后获赠正式标准文本。
二、标准起草单位的责任
1、标准制修订工作组应按规定的工作计划安排,负责完成起草标准的草案,必要时进行标准中主要数据的试验验证工作;
2、按国家标准制修订程序的要求,完成在全行业中对征求意见稿进行征求意见,并将标准的征求意见汇总,根据征求的意见将标准征求意见稿整理为标准送审稿;
3、工作组应在指定期限内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标准送审稿及标准报批稿;
4、工作组成员单位共同承担标准起草、征求意见、审查、试验验证的所有费用。
三、标准起草的程序
1、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并结合我国豆制品行业发展趋势,在广泛征求意见并对有代表性的重点城市进行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形成标准(草案);
2、“标准草案”征求有关部门、企业和专家意见,提交起草工作组函审或召开“起草工作组工作会议”,充分听取起草工作组成员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征集相关意见,整理汇总后,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扩大征求意见范围,并在中国豆制品产业、中国豆制品网站、微信公众号(中豆委、豆委会)上公示。
3、对反馈的意见和建议整理汇总后,组织起草单位及各方面专家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和完善,在综合平衡和广泛达成一致的基础上,并再次经起草工作组成员单位确认后,形成 “送审稿”,提交专家评审委员会审定。
4、将标准“送审稿”提交专家评审委员会审定后,完善“送审稿”有关内容,并形成标准报批稿,报中国食品工业协会批准发布实施。
四、经费使用
1、标准起草经费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调研、企业考察、相关指标数据的收集整理,标准起草过程中需要的咨询费、资料费、人员劳务费及标准审定会中需要的有关费用,标准维护与标准实施后的跟踪与服务等。
2、标准支持经费实行专款专用。
3、政府或企业提供经费支持,请以汇款或支票形式支付,不接受现金。
附件2
豆制品团体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性质 | 制修订 | 完成年限 | 采标情况 |
01 | 《豆豉及其制品》 | 团体标准 | 制定 | 2022年 | |
02 | 《大豆植物肉》 | 团体标准 | 制定 | 2022年 | |
03 | 《豆浆粉》 | 团体标准 | 制定 | 2022年 |
声明:
1、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版权均属中国豆制品网所有,如要转载,请联系取得授权后转载,并需注明“信息来源:中国豆制品网”。
2、凡本网未注明“来源:中国豆制品网”或已注明“综合自:XXX”的图文信息,均源于网络,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仅供网友学习参考使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著作权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无意侵犯版权,如有侵权,请速来函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
※联系方式_邮箱:china_sbpa@126.com 电话:010-68538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