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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温与冷藏保质期不同 消费者质疑沃尔玛内买到过期腐竹
发布时间:2016/12/27 17:08:45

  腐竹包装袋上标有常温和冷藏两个不同时长的保质期,沈阳市民李先生发现他在超市购买时,腐竹就已经超出了其常温保持期,为此他找到了超市。

  昨日,李先生向本报反映,他97日在浑南沃尔玛超市买的腐竹,当时腐竹就摆在果蔬旁边的普通货架上,到家后他发现腐竹的包装袋上标注的生产日期是2016年68日,保质期为阴凉、干燥处90天,冷藏12个月。

  李先生回想了一下,他在购买时,腐竹并未放在冰箱里冷藏,也就是说,应该按照90天的常温保质期来计算,那么97日购买时腐竹就已经算过期了。想到这些的李先生当天就又去到超市,在腐竹货架旁拍了一小段视频,以备维权之用。

  之后,李先生到超市想就此要个说法,但始终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

  昨日,记者和李先生再次来到浑南沃尔玛超市,一名王姓负责人对李先生手中的小票和腐竹进行了拍照留存,并询问了具体的购买情况。

  该负责人说,经核实,超市近期确实卖过两种批次的腐竹食品,分别是68日生产的和72日生产的。其中,68日生产的腐竹统一存放在肉品类旁的冰箱冷藏,72日生产的则统一摆放在果蔬旁边的货架上。

  也就是说,68日生产的腐竹属冷藏,应参照12个月的保质期计算,所以李先生购买时并没有过期。

  至于李先生手机里的短视频,该负责人表示,不清楚李先生为何会在货架上拿到68日生产的腐竹,也不知道这些腐竹是什么时间、怎么到货架上的。

  该负责人始终坚持,超市不可能卖过期食品。

  对于超市方的说法,李先生表示将维权到底。


来源:华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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